四时行

2016.6.7


【清明】

清明。气清景明,万物皆显。

伦敦迟迟入春,在四月之末。
当我浑身湿透地从Dover怒涛的海角回到伦敦时,忽然发觉,依旧多雨的天空,却和冬日那一尘不变的阴郁,有些不一样了。
渐长的天日也能传过阴云,向地上人传播着季节更迭。八点从图书馆出来,天空竟如深海般幽邃平静,竟使人忍不住要去云的缝隙里,寻找鱼的片鳞。
清明方过,绵绵夜雨,正是时节。清亮的铁轨,折射着城市上空氤氲的色彩。忽有晚班的火车来急,通明的车厢,在开阔的月台上呼啸而过,而金属碰撞的回音也迅速被远去的巨兽裹挟而去。刹那之后,刘海垂下,铁轨之上又只余下妙不可言的淅沥与昏暗间偶然一两声蛙鸣。几乎使人以为方才那电光石火的一刻,只是孤独之至时,破坏本能具现化所捏造的幻影。
当我望向另一个目击者,远处的The Shard, 狡黠地换了颜色。
深夜的雾气朦胧了通天的塔尖,似是彩墨撞入了杯水,浓重的颜色乍地泡腾开来,四溢满堂。仿佛水汽充盈的虚空深处,也有一座流光的城,神明夜宴,曲水流觞,通透长街,酣了高楼。
而初春的人间还是落寞的。新一季的春草,正怯怯地从枕木之间探出来,轻霑着第一场谷雨。


【立夏】

立夏。夏之始,于春之深。

半年不开的天空,终于放晴。空中明朗的霞光像正当年的野马,撒开四蹄奔驰而去。
长空之下,尽是春色。
身上分明还是绒绒的冬装,入夜却已经格外漫长。地平线显得格外遥远,是否是春来水落,茫茫的大西洋之中冒出了开阔的新土。落日在亚特兰蒂斯的残垣上穿行,却总也找不到尽头。
下学回家,天亮着;吃完晚饭,天亮着;喝了一杯热巧克力,天色依旧;甚至洗完了澡困意爬上心头,天边还有一丝若有若无的光亮。
当然融雪和开海都只是我的臆想,但随之解冻的心情,却是真真切切地沸腾了起来。
风里带了温度,便给了人宿醉的冲动。开始喝酒,开始晚归,开始抛开地图,在日暮之时随意地探索伦敦。
那些初来乍到日子里,只愿沿着大路走的小心翼翼,已经不再了。
每天都尝试着新的回家路线,渐渐把心也迷失在交错的小巷深处。酒吧的路边摊,几乎挤占了整个狭窄的街道,穿着随意的人们,面上都是轻松的笑容。而愈加安静的小巷深处,竟藏着一幢满是爬山虎的房子。孤独的门灯守着窗台和将晚的屋檐,听着爬山虎的旧梦。
落日里慢下来的城市,竟也能莫名勾起乡愁。傍晚深蓝的天空和夕云似乎微微地摇晃着,像古井里剔透的泉水,抬起头,似乎也能在清澈的天空中,看到自己遥远的倒影。

在冬天里呆得太久,便忘记了其实每一个感官都可以灵敏地呼吸。而初暖的春夜,恰是四季里,最为香醇的几个小时。
当夜幕姗姗来迟,行人稀落,而暮霭中的草木,已然连成一片茂密的影子。
梧桐叶通透着路灯橙黄的光亮,地砖之上,尽是光影的斑驳,还有一二人的脚步,由远而近,又由近而远。晚风温润地徘徊在Gray's Inn Road上,四处都藏着若有若无的清新气味,像是衣领之后,挂着一根甘甜的树枝。
而天台也褪去冬天的痕迹。偶尔上到此处,便入了迷。靠着栏杆便觉得天穹的深邃。纵然杂事紧迫,也不想回到闷气的房间里。天台上有风有酒,有明亮的灯火,有浅淡无暇的夕色,正像是温泉旅馆里不知不觉的黄昏。若顺着心便能一直呆在那里,直到天台披上一层星月的清辉,才发觉倦意渐浓,已经入了后半夜。
离去之前再一次极目望去,地平线上人造的灯火燃透了半片夜空,竟也不那么刻意了。
纵使改日酒后,在一盏路灯下消磨一晚,竟也不曾觉得孤单。

或许因为我已经与整个季节,整个世界相恋了吧。


【小满】

小满。物至于此而小得盈满。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不断地梦见中区食堂。那一幢三楼之高,普通到有些丑的建筑。
其实我对中区食堂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感情,一楼大伙餐的难吃甚至给我留下了一种宁可吞一千份炸鱼薯条也不想再去尝试的阴影。
二楼的面食或许还能够挽回一些形象,拉面和臊子面都是人大校内难得的好食,以及辣度成迷的“微辣黄焖鸡”。然而,仅凭着这几样,是远远不能让人动了思念的。大三和大四的两年,几乎每一天都泡在食堂对面的图书馆里,每天午餐图方便都在中区解决,直到最后,把好吃的也都吃厌了,每天再看见这栋普通到丑建筑,就足以惹起满心厌烦。
哪怕它装着观光电梯,也并不讨喜。

然而我却梦到它了。在世界和时间的尽头。
当文明已经成为遥远的过去,重归荒芜的土地上,只有我和它伫立着。北京没有了,海淀没有了,中关村大街也没有了。远古格格不入的孑遗,只剩下我和它。
滑稽的观光电梯,早已看不出痕迹。重修几次的外壁,也被风沙侵蚀得千疮百孔,朽烂的钢筋纷纷破土扎出来,然而,这却丝毫引不起春草的联想,更像是一条条呐喊的残肢。
我看见风蚀的阶梯勉强幸存了下来,或许我小心一些,还能够攀上它的顶端。然而当我走近,却发现嶙峋的高墙之上,爬满了铁锈色的水迹,光线从楼顶的破口直落下来,凝聚在这些水渍上。我便退了出去。
在这世界和时间的尽头,只余下了渺小的我和这一座庞然的废墟,相顾无言,却相看不厌。

我不知为什么会梦见它,和下一纪的世界。
或许不是光怪陆离者,皆不能为梦。
平庸的过去和绝望的未来,竟诡异地同时登场,唯有现实化为了荒漠,这如同一个难解的诅咒。
而我唯一的解释,或许正是毕业了,将盈一年。
几乎一样的照片,一样的故事,朋友圈里,学士服那红黑色的波浪,来来回回地刷了许多个日夜。

2015年的某一天,我对着炙热的夜空数遍了每一颗星星,可是来来回回,却找不到来自未来的眼睛。
我不愿相信是这一天的我来得太迟,或是未来的自己,在漫漫的漂流里终于厌倦。
他是不是流浪去了遥远的宇宙,行走在另一个千年的北京,街头巷尾的风雪里,再也不要遥望了。
然而一年以后,我的记忆里,关于一年前的六月,居然只剩下一如既往湿热迷蒙的天空。
原来如此。人并非不擅坚持,而是长于忘记。

最后,一切都坍塌成嵯峨的中区食堂,似一座仰止的高山。而在我与它之间,宽阔而十色的时光之瀑,以其宏伟而怪异的静默飞流直下,却直直的消失在半山的虚空中。
无论怎么度过,这些敢教日夜颠倒的年头,从来都是如电光匆匆。时间的飞轮已经马力全开,相遇转瞬,又该离别。
当年岁已经二十有三,青春也终于走到了不能再夸伐少年的末路。甚至来不及思考世界的真面目是否是冷漠残忍,就被推倒了新的远端。

长亭之远,还是长亭。


【芒种】

芒种。花神退位,须要饯行。

在ExCel考完了这一季最后的一场考试,然而当考场的大喇叭终于宣布放下笔时,意外地却没有那种要从座位上跳起来的喜悦。
走出门去,意料之中不会有一年前热烈的残阳。然而我也不曾想过,却是依旧灰白的天空,凛冽得空无一物。
在人群里挤上DLR,四围喧闹不看,却似皮影戏般单薄。火车出发,四周的房子,和刚刚开始落下的雨滴一样,一秒也无法停留。
阴晴不定还是一如既往的伦敦,而在这依旧陌生的城市里寻找着归宿的我,一厢情愿地觉得,终于入梅了。

几场雨后,又回到初夏。从压力中解放之后,恍然阳光已经有些猛烈,我好像就错过了盛夏潜入的那几个夜。路上已经慷慨地满是阳光,灼烧着皮肤。背上是细密的汗珠,轻薄的衬衫带着洗衣粉的香气,贴在皮肤上,而不过两步走过街角,横地又与一阵风撞个满怀,领角飞扬,汗水像是朝露一样消失不见,余下满满lemonade的感觉。
深青的颜色播种了整个城市。半天微汗,半天微凉,知觉格外敏锐,空气中流动的温度,都一路铭记在心。

午后的Mount Pleasant依旧繁忙,但是车来车往,却在深青的林荫与繁密的光斑里失了声。
剔透的梧桐叶,粼粼的道路,此处理应更有蝉鸣。

攀上山丘,便可以俯瞰半座城市。公园里木制的长椅,躲在树荫下,仿佛它正好在那里。
“致深爱的John” ,椅背上的铜牌子这么写着,“一个用一生喜欢Richmond的人。”
起风了,连发尖也画着圈飞舞起来,便是世界上最小的伦敦眼。
暖意随着植物的清新,从大树的顶端倾泻而下。几乎要催着人入眠。
向远处眺望,稀树的草原上,半人之高的草丛也纷纷顺着风摇晃,细听若在轻吟,而四处亦再没有人类的痕迹。
天地之间,忽地惊起一只蚱蜢,扑腾着翅膀又消失在草间。
大片的行云和开阔的天空,默然在背景里远走,送走了这座小岛过去的千年,又送来了一个炎炎却青葱的夏日。

天何言哉,四时行焉。


【夏至】

夏至,阳热至极,而昼至长也。

拼命地考试,拼命地玩,拼命地搬家,拼命地告别,终于将两个月折腾完,也到了精疲力竭的极点。摊坐在一堆行李上的我觉得我再也没有力气,来计划未来,更无论将这两个月记录下来了。

想起搬家之初的手忙脚乱,已经过去了好几周。那几天的物是人非里,居然让我有了一种初来伦敦的错觉。
吃完最后一顿依旧不怎么好吃的brunch,离开Rosebery Hall,拖着行李终于站在了泰晤士河南岸一个陌生的地方。
没有了晚饭、没有了桌球,无话不谈的朋友也分散到伦敦的各个角落。被不认识的草木和街道包围,忽然有一种悲哀。
Great Dover Street上车来车往,似乎有些响动,才更会给人一种住在人间安全感。但当意识到这些陌生的汽车不会为你而停留,亦不会留意到一个路人的手足无措。
站在附近一个街口等待绿灯的时候,偏偏又被阳光晃到了眼睛。
这或许是许多时光以来,最糟糕的几天。
在新家床上昏昏沉沉了很久,睁开眼睛,挣扎着起来,大半个早上就消失得无影无踪。拉上窗帘,捂上被窝,想象自己是一只住在冬天的熊。不去想今天做什么,也不去想明天做什么。醒来,也只是打开手机,对着发光的荧幕发呆而已。几乎没有给自己做饭的动力,烦躁地地去附近的商店买点目之所及的东西果腹。一天,然后又一天,关起门来,时间流逝便没有任何的痕迹。

然而生活却并不会如我以为的那般麻木下去。几天过去,一周过去,我终于发觉自己还在伦敦,LSE和Chinatown,也都在交通能抵达的地方。穿戴整齐出门,偶然路过Angel,原来心里还会清亮亮地欣喜。朋友们虽然不能一条微信就叫下楼了,但还是经常穿越半个城市相见,甚至拉开了一段距离,竟愈发觉得相遇之美好。而房间里的生活其实也不赖,床很软,房间也阴凉,可以有所事事地忙到深夜,居然也捡起了丢失多年的懒觉。买来新的食材和衣服,学着做饭和搭配,新的生活勉勉强强跌跌撞撞,总算也上了道。
只要度过了最初的几天,一切改变的意义,都会水落石出。那些因相聚而酒醉晚归的夜,竟因为各自零落的散场而意味悠长,连归途中的头顶的整片星夜也愈发灿烂。甚至于几番彻夜的酒后,望着彼此哭过又笑过的闪烁的眼睛和窗外将要明亮起来的天空,竟欢脱地在无人的路旁闹着要去Chinatown吃夜宵。
于是许多日之后,乘着公交车又一次路过那个街口,想起来那天被阳光晃了眼睛的自己,竟觉得要发笑了。
他一定会找到自己的答案。

入夏的积雨云,隐隐地总在天边。我想等到它们完全落下来的时候,便是伦敦满城秋凉的季节。
正如这季节必然变换,天空既然如此辽阔,那么渺小的人们,也必将各在一方。
那个时候的我,在某处的电光石火里重又想起今日这些高扬着兴尽悲来的时光,又会作何感慨?
四时行焉,却唯有此题无解。
——离别太早,而相遇太迟。

夏至日,最漫长的日轮,终于在地平线上,熄灭了光芒。
从此以后,便是一路向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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